| 本报讯甘肃省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抓大不放小”,除对14户国家监控的重化工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外,始终不放松对小冶炼等污染能耗大、生产工艺落后的中小企业分别制定整治规划,帮助这些中小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拆除部分陈旧、耗能的设备,积极降低能耗,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经过节能减排治理,中小企业万元GDP能耗已从过去的1.8吨标准煤下降到目前的1.5吨,降低20%,平均年节能率4%以上;万元GDP电耗从1102千瓦时下降到990千瓦时,降低10%。甘肃省对铜等重点中小企业行业节能减排实行限期达标,根据各地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际,省中小企业局与各市州签订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企业,对重点企业实行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关停、整合了一批污染能耗大、产出水平低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