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反映:我今年72岁,原籍河北唐山。1976年唐山地震时,我的腿和手落下残疾,提前办理了退休。1978年,我落户北京。现在我户口在北京,但医保转不过来,像这种情况怎么办?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回复:北京市社会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称,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年颁布的287号文件,即《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李女士属于“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能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能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但李女士依然可以遵照唐山市的相关规定,享受原所在地唐山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工作人员还介绍,政府对残疾人有相关的保障措施,李女士如果家庭困难,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城市特困补助,但需要对李女士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符合贫困标准和相关条件方可领取。 本报记者王硕 实习生刘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