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95.8%的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常州新城)于同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江苏新城经典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经典置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常州新城将其持有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和常州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的100%股权转让予经典置业,经协商确定以上述两公司截止2008年4月底的股权资产评估值1044.55万元、1000.12万元为转让价格。转让后经典置业将承接上述两公司的全部权益和负债。该事项属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