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出版、发行单位,总署机关各司(厅、局),署直各单位: 5月12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震中及周边地区灾情严重。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新闻出版战线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同志,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千方百计帮助灾区人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此,特向全国各级新闻出版机关和新闻出版单位通知如下: 一、深入灾区做好宣传报道,及时沟通信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服务抗震救灾工作。新闻工作是党和政府与人民沟通的桥梁。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到灾区第一线,及时向全国人民传递抗震救灾信息,向灾区人民传达党和国家的关怀,全力关注灾区灾情和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准确、及时地交流信息,切实做好稳定人心和引导舆论的工作。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关心一线记者的生活、工作和安全,做好保障工作,支持他们做好深入的报道,以强大的精神力量鼓舞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二、灾区各新闻出版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向受灾群众提供信息服务等活动。在交通受阻、信息不畅的情况下,灾区新闻出版部门和新闻出版单位,要责无旁贷地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服务,组织当地的传媒单位印发有关抗震救灾知识手册、宣传品,使受灾受困人员了解灾情、抗震救灾情况、政府的救灾措施和全国人民的关切,增强灾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各新闻、出版、发行、印刷、网络等单位,要尽己所能,精心挑选一批适宜的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及时向受灾地区各类公共避灾场所中的群众免费发送,为受困群众和受灾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他们稳定情绪,度过困难时光。 三、灾区新闻出版机关和新闻出版单位,要积极做好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要做好灾区所在地的受损新闻出版机构、设施及印刷厂的保护自救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及时弄清各种设施受损情况,制定恢复重建的方案。特别要确保灾后中小学生教材的补充和教材出版、印制、发行工作,保证灾区学生复课时人人有书。 四、广泛开展抗震救灾的捐助工作。总署机关和一些新闻出版单位已经开展向灾区人民献爱心的捐钱捐物活动。各地新闻出版机关和新闻出版单位要认真组织所在地区和单位,开展向灾区群众捐款捐物活动,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渡过难关。个人捐助钱物可随当地救灾捐助送达灾区。新闻出版单位捐款也可由省、市、区集中上报总署,统一转送灾区,以便集中用于灾后的新闻出版业重建项目。 五、要加强新闻出版管理,强化舆论引导。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新闻出版阵地和市场管理,坚决依法查处制造假新闻、传播假消息及非法出版等违规活动,坚决依法打击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工作的行为。以新闻出版工作者的强烈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更多最新法规: a.. 关于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 (2008-5-6) b.. 关于认真做好抗震救灾测绘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测绘局 (2008-5-13) c.. 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5-13) d..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2008-5-12) e..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确保灾区粮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粮食局 (2008-5-13) f.. 关于做好证券期货市场抗震救灾和维护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5-13) g..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8-5-13) h..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在森林资源核检查中加强廉洁从政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08-4-21) i.. 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2008-5-13) j.. 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4-11) k..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2008-5-13) l..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业务主管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2008-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