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管[2008]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部分省区有震感。为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公安部 关于全力投入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保证抗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顺利运送,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警紧急动员。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公安民警要紧急投入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受灾地区交通民警要全力投入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一线,救助受灾群众,维护道路交通畅通。 二、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市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适时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沪蓉、京昆高速公路和国道108线、213线、318线、321线等进入灾区的主要道路畅通,控制驶往灾区的社会车辆,保障运送抗震抢险救灾人员、装备和物资以及绿色通道车辆的优先通行。 三、全力预防和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要做好灾区及周边省区事故预防工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快速出警,快速处置现场,快速恢复交通。 四、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上报。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告。各总队要随时与部局保持通讯畅通,要在互联网和公安网设置电子邮箱,要单独设置一部与部局联络的固定电话。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总队领导24小时在岗,要确定一名总队领导和一名信息联络员于12日22时前报部局公路巡警处。要在每日15时前向部局报送当日交通管理工作主要情况。其他地区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部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更多最新法规: a.. 关于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 (2008-5-6) b.. 关于认真做好抗震救灾测绘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测绘局 (2008-5-13) c.. 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5-13) d..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2008-5-12) e..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确保灾区粮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粮食局 (2008-5-13) f.. 关于做好证券期货市场抗震救灾和维护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5-13) g..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8-5-13) h..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在森林资源核检查中加强廉洁从政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08-4-21) i.. 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2008-5-13) j.. 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4-11) k..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2008-5-13) l..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业务主管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2008-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