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财政部将于5月19日跨市场发行2008年记账式(七期)国债,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26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 据了解,本期国债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5月16日为竞争性招标时间,5月1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22日发行结束,5月26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本期国债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5月19日支付利息,2015年5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此外,财政部计划发行300亿元储蓄国债(电子式),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年利率为5.74%,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8年5月16日至31日(节假日正常发行),5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6日支付利息,2011年5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本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本期国债由经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确认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行情、资讯、评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行情、资讯、评论)、中国建设银行(行情、资讯、评论)、交通银行(行情、资讯、评论)、招商银行(行情、资讯、评论)、北京银行(行情、资讯、评论)七家商业银行代销,发行期结束后,发行剩余额度由财政部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