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管[2008]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部分省区有震感。为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公安部 关于全力投入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保证抗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顺利运送,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警紧急动员。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公安民警要紧急投入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受灾地区交通民警要全力投入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一线,救助受灾群众,维护道路交通畅通。 二、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市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适时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沪蓉、京昆高速公路和国道108线、213线、318线、321线等进入灾区的主要道路畅通,控制驶往灾区的社会车辆,保障运送抗震抢险救灾人员、装备和物资以及绿色通道车辆的优先通行。 三、全力预防和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要做好灾区及周边省区事故预防工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快速出警,快速处置现场,快速恢复交通。 四、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上报。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告。各总队要随时与部局保持通讯畅通,要在互联网和公安网设置电子邮箱,要单独设置一部与部局联络的固定电话。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总队领导24小时在岗,要确定一名总队领导和一名信息联络员于12日22时前报部局公路巡警处。要在每日15时前向部局报送当日交通管理工作主要情况。其他地区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部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更多最新法规: a.. 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安部(2008-5-12) b..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08-5-12) c..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卫生部(2008-5-6) d.. 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功能部件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海关总署(2008-4-28) e..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08-4-21) f..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4-29) g..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2008-4-24) h..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面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2008-4-29) i.. 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2008-5-6) j..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严禁违规开立税款过渡账户的紧急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2008-4-24) k.. 国务院关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2008-5-6) 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2008-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