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8〕517号 中国平安(行情、资讯、评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摩托车、拖拉机保险条款费率(2008版)的请示》(平保产发〔2008〕3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摩托车、拖拉机保险的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调整为基本险。修订后的摩托车、拖拉机保险的条款名称编号如下: 其中,主险条款: 1、商业第三者责任险:A03H02Z01080428; 2、车辆损失险:A03H02Z02080428; 3、车上人员责任险:A03H02Z03080428。 附加险、特约条款: 1、全车盗抢险:A03H02F01080428; 2、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A03H02F02080428。 二、保监产险〔2007〕265号文件批复你公司的摩托车、拖拉机保险条款、费率自本文件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停止使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