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金融街(行情、资讯、评论)附近,一个不大起眼的变化正在发生:一批京外信托公司的办事处,已经悄然在这里入驻。对于中国乃至北京的金融业,这也许并不会带来什么了不起的变化,但对于信托行业,其中所蕴涵的意味却值得仔细揣摩。 据记者了解,自去年信托新政颁布实施后,已经有中融信托、宁波金港、华宸信托等一批信托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此外,百瑞信托、江西信托等一批信托公司也有了这样的意向,加上北京原有的信托公司,以及已经在北京设立办事处的信托公司,目前在北京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开展业务的信托公司已经近二十家。在全国正常开展业务的55家信托公司之中,这一比例已经超过了1/3。信托公司纷纷进军京城,究竟意欲何为? 对此,来自信托公司的解释是: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更重要的是它还是全国的信息中心,聚集着大量的人才。信托公司入住京城对于信息的采集、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研发水平的提高大有裨益。表面看来,这是一个最合情合理的解释,但仔细推敲,却发现它完全是一番“外交辞令”。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和信息中心,这早已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为什么信托公司到了近两年才发现北京的这一优势,并采取了行动?从这样的角度看,如此解释并不能成为近来信托公司纷纷进军京城的答案,而在这样冠冕堂皇的“外交辞令”背后,隐藏着信托公司另外的一层深意。 “实际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是信托公司新的管理办法把信托公司逼到了这条路上。换一种说法是,进军北京,是信托公司适应新办法的具体举措。”有信托公司高层这样对记者表示。这样的解释似乎更能说明信托公司入驻京城的动因。 首先,去年3月1日实施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行情、资讯、评论)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实际上,这一规定打破了信托公司异地经营的限制,为信托公司进军京城开辟了政策通道。 其次,新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同时,对于合格投资者提出下列具体要求: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此外,《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也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限制。投资门槛的提高和对关联交易限制的双重压力,无疑让原来信托公司“偏居一隅即可小富即安”的经营理念受到严重挑战,信托公司不得不走出本地。而京城自然成为信托公司走出去的首选目标。 再次,“信托新政”要求信托公司压缩自有业务,重视信托业务。而在信托业务开展的链条中,首先要寻找的是委托人,但“新政”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又迫使信托公司必须在经济发达地区才能寻找到更多符合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此外,信托业务的手续费低是一个久未解决的问题,在低手续费的情况下,信托公司还要依靠信托业务寻求发展,惟一的选择就是扩大规模,因此,大型机构云集的北京自然成为信托公司的首选。 众多的信托公司来到京城究竟要做什么?显然不是为了信托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北京搞研发。从目前看,信托公司云集京城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强化银信合作。“北京拥有全国近60%的金融资产,要搞银信合作当然要到北京。”有信托公司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按照新办法对信托公司加强信托业务的要求,信托公司要做大信托业务,只能寻求规模效应。但是,依靠信托公司本身,这种规模效应的拓展空间似乎非常有限。一家中型信托公司一年管理的信托资产一般在几百亿元左右,而这种规模的信托公司一般也就是几十名员工,除去后台人员,真正能够开展业务的员工一般三四十人。依靠这三四十人每年要找到数百亿的信托资产,不依靠大客户几乎不可能。而银行网点众多,客户资源丰富,加上目前一家银行动辙每年千亿以上的银行理财资金必须寻找出口,因此银行自然成为了信托公司猎取资金的重点目标。 此外,从目前银行与信托合作程序上,一般银行理财部门与信托公司的合作中,银行的分行只负责寻找项目和发售理财产品,而理财资金的调度,或者说理财资金究竟交给哪家信托公司去运作,则必须是总行说了算。“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分行说了根本不算,和分行谈好的合作项目,还必须与分行的人一起没完没了地跑总行。”许多信托公司高管这样对记者抱怨。因此,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成为了信托公司适应银行合作模式的一种选择。 毫无疑问,大批京外信托公司进入京城必将为信托公司这一行业带来变化。宏观上的变化是信托公司经营理念的变化,会为信托公司在经营管理、价值发现等等许多方面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微观上,京外信托公司进军京城必然会促使京城信托业竞争加剧,特别是在与金融机构合作方面的竞争,将更为残酷。据记者了解,目前在与银行的合作中,有信托公司对1亿元以下的项目仅收取5万元的手续费。对于这种恶性竞争,许多信托公司也很无奈。许多信托公司曾对银信合作中的恶性竞争现象致函中国信托业协会,要求协会以行业自律组织的名义约束这样的行为。但因为制造“价格联盟”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因此信托业协会对此也毫无办法。此前不久,中国信托业协会召开了一个有关信托公司价格竞争的研讨会。但目前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更有效的办法遏止银信合作中的恶性竞争。而这种价格战中最为受伤的将是信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