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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601898)第一届监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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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3名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收购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交易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包括独立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 公司收购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5%股权事项的交易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包括独立股东)的整体利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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