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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601186)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2008-2-2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铁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8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4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8元/股-9.0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根据公司《招股意向书》披露,本次A 股发行不超过28亿股,结合考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资金需求,初步确定本次发行A 股股份数量不超过24.5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6.125亿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18.375亿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5%。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8年2月21日(T-3 日)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6、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T-1 日)的9:00至17:00及2008年2月26日(T 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 网站下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国铁建A 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8年2月26日(T 日)15:00前传真至010-8404981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须于2008年2月26日(T日)17:00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公告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8年2月25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国铁建 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询价对象 指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
户(包括除主承销商外的其他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
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
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但下述情况
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
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
的询价对象。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以内(含上、
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的申购
T 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 2008年2月26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
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
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根据公司《招股意向书》披露,本次A股发行不超过28亿股,结合考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资金需求,初步确定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24.5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6.125亿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18.375亿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5%。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8元/股-9.0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20.61倍-23.3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7年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A 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92倍-30.5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7年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A 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的总股数按本次发行24.50亿股计算)。
(四)发行价格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8年2月28日(T+2日)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2月27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8年2月28日(T+2日)刊登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 1.225亿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月1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3日 2月21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 2月2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月2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
和《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T日 2月26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1日 2月27日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2日 2月28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月29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七)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一)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8年2月21日(T-3日)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3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4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17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 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
20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1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4 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7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8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9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1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6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7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 美林国际
5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2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53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富通银行
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8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0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2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4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5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 斯坦福大学
78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2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8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85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6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9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3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4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5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6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7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 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9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1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2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3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4 衡平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2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3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5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6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8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3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0 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41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2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3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4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5 三江航天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6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151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4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6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9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1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2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3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 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6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7 巴克莱银行
1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20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2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9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0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1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集合理财计划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的初步询价表,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报价表进行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认真填写《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报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购报价表” )。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T-1日)9:00至17:00及2008年2月26日(T日)9:0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网站下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国铁建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上述网下申购时间内传真至010-84049811。
应缴申购款须于2008年2月26日(T日)17:00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6日(T日)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申购报价表的时间为准)。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股票账户名称(上海)、股票账户号码(上海)和资金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5、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只能填写一张申购报价表),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6、申购价格的填写应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可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
7、每张申购报价表最多可填写3组申报价格及与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且申购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125亿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8、配售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报价表一旦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款项=∑(申购报价表中每一申购价格?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例如:
某配售对象做出如下申购: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P1 M1
P2 M2
P3 M3
则该配售对象应缴付的申购款项(万元)=P1*M1+P2*M2+P3*M3
2、申购款项的缴付
申购款项须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之一,每个配售对象只能任选一个下列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国铁建A 股申购款项”字样),并请务必通过联行系统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收款行一 收款行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玉东支行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崇文支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207819200074231 账号:7112210187000000461
同城票据交换号:010209820 同城票据交换号:862
联行行号:20100243 联行行号:71122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20786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227
联系人:佟丽平、曹丽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68132962、010-68151448 孙艳电话:010-67168882
袁京涛电话:010-67151783
殷亮电话:010-67155625
收款行三 收款行四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玉泉支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18000053000287 账号:110060587018170024662
同城票据交换号:180 同城票据交换号:010605877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06030 联行行号:61113
联系人: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1100000120
孔航电话:010-88204218 联系人:杨浚宇
何笑伟电话:010-88202595,010-8204219 联系电话:010-63960828
张秀惠电话:010-88204217
会计柜台电话:010-88204217
010-68273894
010-88204220
收款行五 收款行六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亚运村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营业室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674228027001
账号:11230101040011668 同城票据交换号:40
同城票据交换号:010307706 联行行号:40004
联行行号:11230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4100000045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3100023012 联系人:丁楠
联系人:胡晓军 联系电话:010-66591499
联系电话:010-64428945 010-64441871
申购款项必须在2008年2月26日(T日)17:00之前汇至上述银行账户。
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付申购款项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的在途时间。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报价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条件且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的申购将获得配售。本次网下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以上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发行价格及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网下最终配售比例。
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面五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 0.00001 或0.001%。
零股的处理:按获配数量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1,000股时,零股以每1,0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1,0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1,000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1,0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2008年2月2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配售对象名单、获配股数、回拨机制实施情况及应退申购款金额等。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2008年2月28日(T+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开始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缴存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账户,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08年2月27日(T+1 日)对网下发行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84049817。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廷柱
电 话:(010)51886158
传 真:(010)518870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2、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春康、秦奇、陈石磊、叶平平、徐喆燕、徐峰、郑淳、胡斌、陈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发行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5日
附件: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发行公告、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申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申购传真:010-84049811 咨询电话:010-84049817
配售对象全称
通信地址 邮编
股票账户名称(上海)
股票账户号码(上海)
与以上股票账户号码(上海)
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申购款项划至的网下收款银行账 收款行一 收款行二 收款行三 收款行四
户 收款行五 收款行六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手 机 传真
汇入行全称
资金账号
退款银行信息 收款人全称
(须与报备账户 人行现代化大额
一致) 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汇入行地点: 省 市 县
申购信息(请参考填表说明第3条)
申购金额(万元)
序号 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 价格*申购股数)
价格从高 1
至低 2
3
累计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累计申购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
注:申购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
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125亿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在此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本次申购款项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我方特此确认并未依赖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决策,并确认已充分知悉、理解并完全接受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研究报告中就其内容、使用及责任等有关事项的提示、限制及约定。我方亦同意并确认保 14荐人(主承销商)或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关联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顾问)无需就我方依赖、信赖或使用该研究报告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
1、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请配售对象确保营业执照注册号必须与登记开户时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若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3、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声明:示例中的价格和数量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
假定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区间为8元/股至10元/股。某投资者拟在不同价位分别申购不同的股数,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10 1,000
9 1,500
8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相当于:
(1)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或等于8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4,500万股;
(2)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8元,但低于或等于9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2,500万股;
(3)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9元,但低于或等于1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1,000万股;
(4)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1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0股。
4、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申购报价表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配售对象确保股票账户号码及其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无误;若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5、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须提交的申购文件包括:
(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
(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国铁建A 股申购款项”字样);
请配售对象对上述文件按序号进行编号,于2008年2月25日(T-1日)9:00至17:00及2月26日(T日)9:00至15:00期间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号码010-84049811。
6、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2008年2月26日(T日)15:0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发送传真时间;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律无效。
申购报价表一经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7、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款项,以保证申购款项能在2008年2月26日(T日)17:00前汇到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购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或不足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8、配售对象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配售对象全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汇款用途中的配售对象全称是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9、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8404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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