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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60116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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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64.36%的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铅业") 2.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7 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为西部铅业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40 000 000元 3.本次担保由西部铅业以第三人担保方式作为反担保 4.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 032 532 956元 5.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申请叁年期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柒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合计本次担保,公司截至2008年5月10日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1 032 532 956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6%。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范建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 000万元 5.主要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稀贵金属的生产、加工和贸易,农副产品贸易,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等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07年12月31日,西部铅业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27 708.89万元,净资产为16 331.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06%;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40 697.92万元,净利润3 346.5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标的:西部铅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申请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2.担保金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随主借款合同(叁年) 四、反担保措施 基于本公司为西部铅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西部铅业以第三人担保方式作为对公司的反担保:该公司其他四名股东将所持全部合计35.64%西部铅业的股份质押给本公司。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西部铅业是公司控股64.36%的子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贷款资金用于购买生产原料,符合其经营范围。西部铅业的资产和盈利状况良好,且由第三人提供反担保措施,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一定保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 032 532 956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66%。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2007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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