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航民股份(60098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10-30
|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7日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仙泉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6人,副董事长沈长寿先生、董事陈贵樟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宋心远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朱建庆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杭州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及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议案。 为配合萧山区政府加快推进污水集中治理工作,本公司参股公司杭州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本公司持有49%股权)作为萧山东片地区四家污水处理企业之一,根据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向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资产转让。2007年9月,双方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签署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协议书。确定杭州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84万元;收购款项三个月支付一半,半年内付清余款。 本次资产转让实施后,杭州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已不存在,故经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拟成立清算组并进行公司清算,清算人员由杭州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确定。 杭州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污水处理资产实施转让后,尚保留自来水处理一块实物资产。由于自来水处理资产主要是为本公司下属印染及热电企业提供工业用水的配套服务,故在清算后的资产分配上,经与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拟按照截止二OO七年九月三十日的资产净值承继该部分实物资产。预计本次参股公司资产转让和公司清算对本公司权益基本没有影响。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