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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三洋(600983)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0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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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1.3元(含税),每股派0.13元(含税),每股红利税后0.117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9日(周二)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30日(周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12日(周一) 根据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8年3月21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3月22日《上海证券报》。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67,979,793.58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97,979.36元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290,000.0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及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9日(周二)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30日(周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12日(周一)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丰田通商株式会社(股东账户为B880998087)、长城贸易株式会社(股东账户为B880998100)属外资股东,本次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股东方丰田通商株式会社、长城贸易株式会社已向我公司书面承诺,在我公司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之前,不买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六、咨询机构: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合肥科学大道96号 电话:0551-5338028 传真:0551-532031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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