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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木业(60097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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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8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7月19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厅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绍喜先生主持,会议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的情况说明>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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