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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丰(600975)委托贷款公告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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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07年8月27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及2007年9月14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拓宽盈利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润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用其自有资金,通过招商银行长沙五一路支行,向润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湖南新外滩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350万元,开发华盛新外滩项目。放款日为2008年5月4日,截止日为2009年4月30日。湖南新外滩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126号华盛新外滩花园5套商业门面等在建工程向银行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润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用其自有资金,通过招商银行长沙五一路支行向润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长沙纵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900万元,开发上海城项目,放款日为2008年5月4日,截止日为2009年4月30日。长沙纵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雨花区韶山南路153号连城小区(上海城)会所及开福区二马路四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向银行进行抵押担保。 本公司将对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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