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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600966)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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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4月28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4月28日9:30-11:30 和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3人,代表公司股份211,38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公司股份123,873,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0人,代表公司股份87,509,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669,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反对441,7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1%;弃权271,4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该议案获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10,588,4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10,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2、票面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210,588,4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8,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5,9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3、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10,587,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8,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6,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4、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5、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6、债券利率及利息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7、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9、债券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0、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11,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5,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2、认股权证行权期间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4、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5、认股权证行权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6、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17、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10,58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反对509,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287,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505,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8%;反对423,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弃权454,8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05,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423,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弃权1,054,8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0%。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209,904,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420,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弃权1,057,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0%。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聂志红 表决结果:同意209,905,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1,467,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该议案获通过。 2、赵耀 表决结果:同意209,904,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10,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1,467,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该议案获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 (七)审议《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05,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1,474,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关于签署购买设备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07,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1,472,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该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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