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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60090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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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亚监事会主席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规范,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完成了2007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的基本制度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2007年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经营成果;公司内控制度逐步健全,控制有效。 (三)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四)公司重大融资情况 公司重大融资活动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程序合法。 (五)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交易情况 交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决策程序规范,交易过程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信息透明,关联交易价格基本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层成员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职规范,依法经营,努力实现公司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意见如下: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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