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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股份(600894)关于关于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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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钢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使用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15 亿元,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折合为人民币1.6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使用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 1.15 亿元,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为255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经营范围包括: 销售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筑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化工等。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广钢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525.64万元,负债总额为9707.37万元,净资产3818.27万元,资产负债率:71.77%。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以公司担保方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15 亿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各位参会董事一致认为: 本公司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使用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08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加上本次1.15亿元的贷款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65亿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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