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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600889)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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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3月12日在南京市成贤街43号南京轻纺产业集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通知已于2008年3月1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京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0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对董事会编制2007年度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以上一、二、三项提案须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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