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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股份(600887)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31日上午9:0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伊利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潘刚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人,代表股份114,367,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与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潘 刚,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王振坤,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3、高德步,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4、吴邲光,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5、王蔚松,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6、姚树堂,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7、杨金国,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8、刘春海,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9、赵成霞,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10、胡利平,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11、王瑞生,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刘忠元,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高 宏,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王晓刚、张文、李建强直接进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14,367,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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