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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600886)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0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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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5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士栋先生主持。同时,公司就本次会议向股东开通了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18名,代表股份475,025,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9%。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所持股份359,096,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6人,代表股份115,928,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474,524,056股;反对147,550股;弃权353,583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同意474,628,331股;反对54,875股;弃权341,983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474,644,831股;反对60,950股;弃权319,40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2007年3月31日总股本813,491,652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总计为244,047,496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应认配的股份。 同意474,655,831股;反对136,950股;弃权232,40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3)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将根据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468,859,916股;反对589,0015股;弃权275,25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4)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同意474,496,531股;反对68,150股;弃权460,50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拟将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投入到以下项目: ①920项目收购(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收购甘肃省电力公司持有的甘肃小三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峡电站、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持有的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上三项收购,共需资金约5-6亿元。 ②厦门华夏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公司按照项目资本金总额和出资比例,需投入资本金30,800万元。 ③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公司按照项目资本金总额和出资比例,需投入资本金35,063万元。 ④甘肃小三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金峡水电站 公司按照项目资本金总额和出资比例,需投入资本金17,375万元。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拟全部投入以上四个项目。以上四个项目共需资金投入约14亿元,剩余部分用于偿还2006年公司增发收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和国投电力公司持有的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之收购尾款的部分借款。 以上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同意474,612,131股;反对35,850股;弃权377,20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6)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474,618,331股;反对52,550股;弃权354,30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同意474,459,531股;反对48,550股;弃权517,10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474,441,531股;反对48,550股;弃权535,108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同意474,633,414股;反对49,950股;弃权341,825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陈胜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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