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火箭股份(600879)监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1-31
|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7号楼1205会议室召开,5名监事全部参加投票表决,其中监事李伯文先生、高峰先生、李星先生、裴艾军先生亲自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柳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李伯文监事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伯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关于公司2007年度监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年度报酬制度及方案》的规定,经本次监事会讨论并投票表决通过,决定公司2007年度公司监事固定基本报酬为0.70万元/人,全体监事浮动报酬总额为12.18万元。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月31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