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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600876)第五届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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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接待室举行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振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核并通过了2007年度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公司2007度经营业绩被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及丁何关陈会计师行出具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解释说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丁何关陈会计师行出具了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贵集团和贵公司财务报表是在假设本报告期后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贵集团和贵公司仍然可以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的。于2007年12月31日,贵集团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1,262,751,000元,且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9,394,000元。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2披露了上述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会计报表注释2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于2007年12月31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1,262,751,000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9,394,000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集团总额约人民币653,500,000元的信贷额度于2008年到期日可获续批;及 (ii) 继续获得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监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监事会认为净流动负债产生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售价大幅下跌,同时主要生产资料成本大幅升高;二是按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了多项准备,现金流减少和应收款项改变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净流动负债会对本集团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监事会相信,随着本集团优化产品结构效果的逐步显现,现金流量将得以改善,使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同时本公司在必要时还可获得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金融机构的财务支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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