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论      
涉嫌造假悬疑,*ST三普(600869)2003年多计利润700余万元 2005-4-4
      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ST三普(600869)突然公布接到了财政部对其下达的一纸处罚决定,这不禁令市场投资者一头雾水。而更让投资者难以理解的是,公司公告的内容过于简单,让整个处罚的前因后果更加扑朔迷离。

  4月2日,*ST三普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就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作出处理决定:经查,2003年公司收入成本核算不实,多计收入1297万元、多转成本530万元,多计当年利润767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对公司财务总监罚款5000元。”

  通观整个公告,最为显眼的无疑是公司的“多计利润”一项。难道是公司自揭家丑,承认曾经有过“造假”事实?对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4月3日曾试图致电*ST三普了解详细情况,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上公司相关人士。是否涉嫌“造假”?

  记者重新翻出了*ST三普2003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当时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的是位于北京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当时出具的是“标准带有解释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不过,记者注意到,该解释说明段说明的只是关于公司于2002年11月22日与青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截至报告日转让尚未完成的事项,该事务所表示:“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并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

  “公司连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涉嫌故意造假,现在还不好判断。”一位不愿署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向记者表示,“虽然当时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公司年报的确存在问题,但解释说明段的内容与此次检查出来多计利润一项却并无关联。”

  该人士同时表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出现“多计利润”情况,除了公司可能存在的“故意造假”这个主观人为因素之外,在编制报表时对会计的“理解不当”也有可能导致这种情况。“同样的会计准则,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市公司本身也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如收入、成本的计算等等,计入科目的不同对最后的净利润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由此该人士指出,公司“涉嫌故意造假”还是公司对“会计理解不当”,此次公司所受到处罚的“定性”至关重要。“对此,*ST三普应解释清楚。”公告语焉不详难以理解

  除却*ST三普“多计入利润”真实原因之外,对公司报表审计以及处罚决定来源于国家财政部是此次公告的另外一个看点。

  记者在财政部网站找到了财政部的主要职能,在共十三项职能内容中的第十项显示:“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三江源证券的刘泓洋表示,一般意义上如果财政部出面都是与国家财政资金有关,而即使上市公司涉及到国家财政资金问题,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核查也是由财政部责成国家审计署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此次财政部亲自出面,实属罕见。”

  “另外,从惯例上来讲,上市公司如出现违规事项,除非是牵涉到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介入,否则对其进行处罚的一般要么是中国证监会,要么是证券交易所。而从此次的公告内容上看,处罚似乎是由家财政部方面发出的,这本身也非常蹊跷。”

  “除此之外,公司在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真实性方面也尚存很大问题。”刘泓洋表示。

  刘泓洋解释说,对于已经被财政部介入调查的上市公司来说,当处理结果出来之时才进行公布,显然不妥,已严重违反了证监会以及证交所对上市公司公告及时性的要求;而在完整性方面,此次公告内容中“接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等词语的语焉不详,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公告内容的理解,公告内容上应完整说明;“而及时性和完整性都没有保障,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当然更无从谈起。”

  4月1日,在上证指数大涨42点,上涨3.58%的情况下,*ST三普报收3.74元,涨幅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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