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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梅雁(600868)重大诉讼公告 200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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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20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柳公司)发出(2008)年民初二字第33号《应诉通知书》 。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2年8月2日,桂柳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外汇转贷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6818472瑞士法郎,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之后由于桂柳公司未能按合同要求归还到期贷款本息合计1599634.04瑞士法郎(约合1300万元人民币),国家开发银行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履行担保责任。据此,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柳州市财政局履行反担保责任并扣除了柳州市财政局的年终结算款1300万元人民币,用于冲减桂柳公司拖欠的13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 2008年5月13日,柳州市财政局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桂柳公司对其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判决情况 该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 四、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其它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民初二字第33号《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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