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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水电(600868)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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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共五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文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作了相应说明,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的说明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说明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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