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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600866)五年等来一张“空头支票” 200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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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1亿资金投向上海博德;5年后,对方还欠约定收益7400万星湖科技五年等来一张“空头支票” 5年前,一家上市公司出钱,另一家公司出技术,双方合作了一家概念性很强的高科技公司(基因芯片),并约定出钱的上市公司享受固定高比例分红,分红收益由出技术的公司进行担保。但几年过去了,高科技公司并未达到预期的效益,上市公司拿到的分红与应得分红差距较大,只好将当初的合作公司告上法庭。 这就是星湖科技(600866)与上海博德基因开发有限公司的分红纠纷案。 5年前的协议 2000年8月28日,星湖科技与上海博德基因开发有限公司于签订了《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双方出资设立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星湖科技以现金出资,博德公司以技术出资,各持有博星公司50%的股权。 根据协议约定,星湖科技首期投入博星公司的0.8亿元在自博星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每年的投资收益率不低于20%;以后投入的1.7亿元投资,以星湖科技每期实际投入的金额及投入时间为计算依据,第一年实现不低于18%的投资收益率,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实现不低于20%的投资收益率,第五年实现不低于22%的投资收益率。否则,差额部分全部由博德公司以现金方式弥补给星湖科技。而且,毛裕民作为博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博德公司履行该义务出具了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 2001年12月8日,博德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上海百汇生物芯片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持有的博星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百汇公司。 根据星湖科技与博德公司之后签订的《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以及博德公司与百汇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博德公司继续承担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保证责任和义务,毛裕民也提供了新的担保函,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分红差额巨大 据星湖科技介绍,自从投资协议签订到现在,星湖科技已累计将1亿元现金投入博星公司,但博星公司自2000年9月26日成立至今,仅向星湖科技支付分红1560万元。 但是,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计算至2004年底,星湖科技应取得的投资收益共计应为8310万元,两项的差额6750万元。 星湖科技认为,差额部分应由博德公司补足,博德公司仅于2003年12月24日向星湖科技支付了50万元,尚欠6700万元未支付;此外,星湖科技还认为,博德公司应就迟延支付的投资收益差额,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星湖科技支付利息,暂算至2005年8月31日,该等利息应为701.48万元。 分红如果计算至目前,博德公司应补足的分红差额本息将接近1亿元。星湖科技为什么没有取得预期的分红收益呢? 星湖科技董事会秘书江鹏解释说:“博星公司达不到预期的经营目标,近两年不仅未能盈利,还造成大额亏损。”记者查询星湖科技2003年、2004年年报发现,博星公司2003年亏损1615.57万元,2004年亏损1474.33万元,按50%的出资比例承担亏损,星湖科技的损失已超过1500万元。 “博星公司亏损,当然不能支付分红。但根据协议,博德公司必须支付当初约定的固定分红。”江鹏说,“而且,博德公司现在的经营状况也不是很好,难以支付差额的分红款。但博德公司关联公司现在控股了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如果变现,还是有能力进行支付。” 星湖科技还称,截至目前,虽然反复催告,但博德公司仍未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毛裕民也未承担担保函规定的保证责任。因此,星湖科技已委托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肇庆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博德公司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并要求毛裕民承担保证责任。 据悉,广东肇庆市中院已受理了星湖科技的诉讼申请。 星湖科技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49元,跌2.35%。 (证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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