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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人股份(600860)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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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07年10月18日发出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上午10:0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3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22,0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422,000,000股,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国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的股份为230,166,33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其中:内资股222,658,33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6%,H股7,508,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更换核数师的议案。 (1)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离任本公司境内外核数师。 (230,166,3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委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230,166,3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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