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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首创(600857)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2008年1月7日) 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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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2008年1月7日) 一、会议时间:2008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国际科技城专家公寓(哈尔滨市开发区机场路迎宾集中区天平路) 三、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五、会议审议事项:议程 序号 议案名称 报告人 1 公司继续增持西安商行股权的议案 董事长孙世强先生 2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长孙世强先生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21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 九.本次大会的议案的普通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大会议案的特别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八年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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