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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百集团(600856)-瞎整股东血汗钱 200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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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巨亏,净资产半数流失!本周一,长百集团的公告让人大吃一惊:预计2006年度公司将可能产生项目投资损失1.67亿元(2005年净资产3.45亿元),受此影响,2006年度业绩预计出现巨额亏损。至此,年前连续停牌却引而不发的“重大事项”谜底终于揭晓。
“为什么到现在才公告?”众多小股东对这则姗姗来迟的预亏公告提出了质疑。上交所有关规定指出,业绩预告最迟不得晚于2007年1月31日。“原以为过了2007年1月31日公司不公告预亏就肯定不会亏损了”,一位小股东气愤地在网上留言,“公司这是明目张胆的违规!”
公告显示,这一巨额损失源于2001年5月启动与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合作开发的“长百影城购物中心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建成后,长百集团取得部分楼层的经营使用权,但需向万达房产足额支付租金,20年合作期满后,长百集团则将自己投入的设施、设备无条件交付万达房产。项目原拟双方各投入资金12800万元。但至今长百集团已先后投入16700万元,工程建设却仅完成了80%,仍达不到开业要求。
“资金是2002年开始陆续投入的,这两年逐渐减少,但仍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公司董秘办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在经过近年多次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存在三大无法克服和解决的隐患,因此,公司于2007年2月8月向吉林省高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解除合同并向万达房产索赔3500万元。
然而,在投资额达到净资产一半的这一重大项目是如何考查并作出战略决策的问题上,长百集团没有给出任何只言片语的解释。公司只是希望在这场官司中胜出,彻底甩掉这个占其身家一半的“大包袱”。
“我们胜诉的希望还是很大的。”上述人士表示。但记者注意到,一年以前公司已经失败过一次了。早在2006年1月24日,公司就曾将万达房产诉至法庭,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却驳回了长百集团的诉讼请求,公司当时在公告中表示不上诉。如今,公司再次起诉万达房产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该人士表示,双方实在无法协商解决,只能诉至法庭,“上次是全额索赔,由于提出的要求比较高,引起了对方的激烈反应,法院也没有支持,而这次仅仅索赔3500万元,所以相信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对于败诉的可能,他说,“要是败诉了,那真就没法干了”。然而,即便胜诉,1.67亿元也有去无回,“这笔损失我们将一次性计入2006年度的业绩”,该人士说,“而判决结果估计年报披露前会出来”。
不过,奇怪的是,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一个利空后,其股价却低开高走,昨天,大盘暴跌之际,长百集团仅在午后出现补跌,收盘报4.09元,跌7.05%,低于大盘当日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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