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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600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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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董事高志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申请中国银行哈尔滨霁虹支行2亿元授信额度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哈尔滨霁虹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国银行总行要求,该授信申请在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公司需追加提供2亿元应收账款的质押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此项授信申请追加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质押期限为一年零三个月。 2、《关于向中国银行哈尔滨霁虹支行申请10亿元信贷证明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哈尔滨霁虹支行申请10亿元信贷证明额度。期限为一年。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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