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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600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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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董事高志臣先生未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雷文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雷文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二、《关于提名张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提名张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提名、任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一、二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定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3月25日上午8:30时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1号公司207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雷文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张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8年3月19日下午3:00公司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5、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109-1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451-82281430 传真:0451-82281253 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王征宇、佘丽婷、李学强 (3)登记时间:2008年3月20日、21日、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 00。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在3月25日前有效。 (4)会议期限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意思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雷文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选举张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 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截止2008年3月19日):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 附件一 简历 张厚先生,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现年52周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张厚先生自1970年3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化工厂工人;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技术员、承包队长;第八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2002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黑龙江省建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2月至今任黑龙江省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8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附件二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控股股东路桥集团推荐,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名、任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雷文锋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提名董事候选人张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张厚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3、经了解张厚的教育背景、工作简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新职务要求。 本人同意本次会议关于提名、任免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卢儒生 周继明王福胜 于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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