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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股份(60085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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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上海市福州路666号金陵海欣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07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同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与第三方交易价格相同,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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