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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600839)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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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08年5月30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 三、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0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审议《续聘公司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向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 3、登记时间 2007年5月28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486 传真:(0816)241029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人:周荣卫、吴秀丽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08年5月30日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召开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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