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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600837)关于华东数控(002248)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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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或“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作为华东数控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为把握市场时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华东数控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到数控龙门机床技术改造项目、数控外圆磨床生产项目、数控轧辊磨床生产项目等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的《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和正信专字(2008)第2-087号),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6日(募集资金到账日)期间,华东数控已利用自筹资金对数控龙门机床技术改造项目、数控外圆磨床生产项目、数控轧辊磨床生产项目共计投入42,680,512.53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东数控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华东数控实施该等事项。 保荐代表人:顾峥 杨虎进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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