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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600837)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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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暨2007年增发新股持续督导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该事项已经中泰化学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华泰公司二期项目烧碱装置关键设备离子膜电解槽的设计、制作周期较长,需要约一年左右的时间,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现需进行电解槽设备厂家的选定和设备订购工作。根据公司目前使用的电解槽的运行情况、电解槽制造厂家情况及招投标情况,拟选定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机")为华泰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北化机是中泰化学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保荐人认为: (1)本项关联交易经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代表人:许 灿 周晓雷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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