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东方明珠(600832)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4-26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04月1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东方明珠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4人。其中董事黎瑞刚委托楼家麟先生代为出席,并委托董事张大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6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薛沛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末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合并利润为1,389,292,551.95元。公司拟2007年度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6股。公司派送股票股利后,总股本由1,991,459,296股变更为3,186,334,874股。
六、《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关于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变更或调整说明的提案》
八、《关于公司2008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年报审计报酬的提案》
九、《关于公司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计划,拟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主要从事燃料油进口、世博配套变电站设备进口、世博演艺中心设备进口、日化品进出口、仪表设备进口及LCD液晶屏进口等业务,因此,在此期间公司对上述业务提供4000万美元额度的担保。
十、《关于公司为"渔人码头"项目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司拟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随本项目开发进度一致。(详见公司公告临2008-010)
十一、《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传输业务)的提案》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2008年度向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技术传输的服务。传媒集团向本公司支付2008年度传输费3940.368万元,传媒集团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08年度传输费5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08-011)
十二、《关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平面广告业务)的提案》
根据本公司下属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的约定,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拟20008年度在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的《每周广播电视》报和《上海电视》期刊上投放宣传推广广告,并支付全年38,100,000元的宣传推广费。(详见公司公告临2008-012)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第四期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发行第四期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净资产的40%,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十四、《关于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提案》
十五、《关于调整(集团)公司经营范围的提案》
为适应(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之需要,现拟对(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做如下调整:
原内容:公司的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视塔设施租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文体办公用品,针棉织品,建筑装潢材料,家具,实业投资。
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广告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商务咨询,珠宝首饰零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
(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后,相应《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一并修改。
十六、《关于公司拟与太原文广集团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太原湖滨广场综合改造项目的提案》
公司拟与山西省太原市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合作,共同投资开发太原湖滨广场综合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靠近迎泽大道,面向迎泽公园。该地块由太原湖滨会堂和山西省团校所在地现址组成,总占地面积为约110亩。
1. 开发方式
该项目拟以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代表)与太原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开发。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亿元,其中:东方明珠出资5.94亿元,持股比例为66%,太原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出资约3.06亿元,持股比例为34%。东方明珠拥有该合资公司的绝对控股权。
2. 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太原湖滨广场综合改造项目的总投资约31.57亿元人民币,其中启动资金约9亿元人民币,总建设期约3年。整个项目将分两期开发,第一期为湖滨会堂改造部分,占地面积为72亩,总投资为26.46亿元。第二期为高档住宅和商业配套部分,占地面积为38亩,投资额约5.11亿元。
3. 项目的财务评估
1) 第一期湖滨会堂部分
经测算,在自有资金占投资额35%的情境下,项目净现值为2.44亿元人民币。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是11.75%。
2) 第二期高档住宅和商业配套部分
在自有资金占开发资金总量35%的情境下,项目总投资达到5.11亿元人民币,总建设期为2年,投资收益率为40%。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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