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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600830)信托贷款公告 20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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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3月20日,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在宁波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资金贷款的决议。 同意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资金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1年。同时同意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第一支行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2008年3月21日,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定《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3亿元人民币 借款用途: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借款期限:一年,为2008年4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 贷款利率:固定年利率7.47% 2008年4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64天信托理财产品“利得盈”,信托贷款人民币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2.99745亿元,投资期限2008年4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第一支行全额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理财产品相关方案如下: 一、基础资产构成: 中国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取得“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认购资金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 二、基础资产运作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其名义向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第一支行作为该信托贷款的信托贷款保管服务人。 三、参与主体 资金信托委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信托受托人及信托贷款贷款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贷款借款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信贷资产保管服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第一支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的通知要求,特作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决议 2、信托贷款合同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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