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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60083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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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在宁波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楼炯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聘任郑伟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陈健胜先生、沈成德先生、陈志华先生、高政先生、王鹤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沈成德先生兼任公司总会计师;夏卫东女士为公司总稽核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聘任林蔚晴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里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以下范围内行使职权: 1、《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行使的职权。 2、根据需要,代表公司签署各类经营、管理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标的1亿元以上的除外,不含关联交易)。 3、根据需要,在单笔1亿元额度内(含1亿元),决定对公司贷款事项,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60%。 4、根据需要,决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对公司单个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 5、根据需要,决定对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用于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抵押,抵押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6、根据需要,决定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在单笔1亿元额度以内(含1亿元),决定公司对外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事项,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 7、根据需要,在单项壹仟伍佰万元(含壹仟伍佰万元)以内,决定公司对外长期投资。 8、根据需要,在单项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以内,决定公司资产处置。 以上授权至公司六届董事会届满。 以上授权执行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郑伟雄先生、郭晓英女士、陈健胜先生、郑勇军先生、杨鹰彪先生,郑伟雄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郑勇军先生、楼永良先生、黄廉熙女士,郑勇军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杨鹰彪先生、黄廉熙女士、周海波女士,杨鹰彪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对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人数作了修改。公司《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稿)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伟雄先生: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缙云财税局财税所长、支部书记,缙云仙都乡党委书记兼仙都风景区管理处书记,缙云壶镇区区长、区委书记,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主任助理,庆元县县长、县委书记,浙江省烟草公司体改办主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陈健胜先生: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历任宁波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体改委副处长、宁波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工交科技处处长、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宁波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局长等职。 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沈成德先生: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市财税局副股长、主任科员,宁波市轻工业局物价财务处副处长,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等职。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陈志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历任宁波第三百货商店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南苑鞋城总经理、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商贸总部总经理。 高政先生:1969年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历任中农信浙江远通期货公司经纪主管、浙江天马期货公司执行总裁、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投资部经理、浙江名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元泰典当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中新力合担保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鹤群先生: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宁波市镇海炼化公司,历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典当管理总部总经理、浙江省典当行业协会副会长。 夏卫东女士: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电算科科长、副经理、经理兼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总稽核等职,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兼公司典当管理总部总稽核。 林蔚晴女士: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秘科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里波先生: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宁波协和百货公司人事培训部经理、宁波城隍庙商城经营管理科长、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务科长、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二: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管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稽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的程序合法。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稽核师、董事会秘书具备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我们同意聘任郑伟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健胜先生、沈成德先生、陈志华先生、高政先生、王鹤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沈成德先生兼任公司总会计师;夏卫东女士为公司总稽核师;林蔚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郑勇军、黄廉熙、杨鹰彪 2008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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