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大红鹰(6008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2-21
|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52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2942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08年2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第一支行共借款52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8年2月起至2009年2月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系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4900万元,法定代表人章小丰,主要经营动产、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2006年期末总资产6057.51万元、净资产3696.71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557.34万元。 三、公司意见 2005年4月29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执行担保的议案》,授权总经理在以下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执行担保:1、对单个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的 30%;2、对所有控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0%;3、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认为,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942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净资产的24.88%,无逾期担保。 五、公司为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向广发银行杭州宝善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的担保,担保的授信有效期由2008年2月至8月,延长为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 六、备查文件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