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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大红鹰(600830)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8-2-19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830
股票简称: 大红鹰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号
签署日期: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香溢控股/ 指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红鹰/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合同》 指 大红鹰与香溢控股于2007年8月10日签订的关于香溢控
股拟认购大红鹰此次非公开发行的4500万股股份的认
购合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大红鹰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的普通股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楼炯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24.11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03590
组织机构代码:66518055-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税务登记号: 330100665180552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号,邮编:310001
通讯方式: 0571-8791600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管理,酒店管理
经营期限:2007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3日
主要股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额出资,并授权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戴伟坤 董事长 中国 330103195608250731
楼炯友 董事 中国 330103511201041
总经理
张坤堂 中国 330102195411120937
潘学敏 中国 33010219570709001x
曹丽萍 中国 330124196510250027
孙建华 监事会 中国 330104195707031039
主席
徐志明 监事 中国 330106195410124018
郑敏强 监事 中国 330102195907203613
徐一平 监事 中国 330106195806090037
章建萍 监事 中国 330106671231272
王永贵 副总经理 中国 33010619571017181x
================续上表=========================
是否
取得
其他
长期居 国家
姓名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住地 或地
区居
留权
戴伟坤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副总经理 杭州 否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楼炯友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杭州 否
宁波大红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杭州香溢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坤堂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财务处处长 杭州 否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宁波大红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香溢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香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潘学敏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人劳处处长 杭州 否
曹丽萍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杭州 否
宁波大红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香溢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香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孙建华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审计处处长 杭州 否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宁波大红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杭州香溢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事会主席
浙江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香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志明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法规处处长 杭州 否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香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郑敏强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监察处副处长 杭州 否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一平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 否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部副经理
章建萍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 否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产部副经理
王永贵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杭州 否
上述人员国籍均为中国,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未在大红鹰或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最近五年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与目的
香溢控股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酒店管理等业务,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也是大红鹰的控股股东,此次香溢控股认购大红鹰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仅可以实现自身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可以帮助大红鹰发展典当、担保、租赁等类金融服务业务,获得资本利得。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2007年8月8日,浙江省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香溢控股认购大红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浙烟专财[2007]45号),同意香溢控股认购4500万股。
2007年8月8日,香溢控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2007年8月10日,香溢控股与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合同》,香溢控股作为此次大红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拟认购大红鹰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4500万股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继续增持大红鹰股份的意向。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经大红鹰2007年9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07年9月21日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6.96元。香溢控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500万股A股股票。2008年1月2日,公司取得证监许可[2008]2号核准批文。
2008年2月13日,香溢控股以现金缴纳了认股款,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8)12号《验资报告》。2008年2月14日,香溢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托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香溢控股将直接持有大红鹰股份4500万股,占大红鹰发行后全部股本的9.9%。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大红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锁定期要求,香溢控股认购的大红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与公司未发生过交易,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也无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香溢控股所持有的大红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大红鹰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3、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4、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的声明与自查报告;
5、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炯友
2008年 2月1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宁波市开明街
公司 地 130弄48号
股票简称 大红鹰 股票代码 600830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浣
人名称 人注册地 纱路17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 公司实际控制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 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 45,000,000股 持股比例: 9.9%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 增加45,000,000股 变动比例: 增加9.9%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继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续增持 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市公司股票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无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无 □√
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炯友
日 期: 200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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