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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60083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00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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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5000万元(本次为转贷,无新增额度。)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191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1、2007年5月,大红鹰(600830)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借款1500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7年5月起至2007年11月止,该借款及承兑汇票系转贷。 2、2007年5月,公司为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7年5月起至2008年5月止,该借款系转贷。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法定代表人郑伟雄,主要经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化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农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实业项目投资及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2006年期末总资产36905.38万元、净资产18078.79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3639.69万元。 2、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系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章小丰,主要经营质压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2006年期末总资产14520.91万元、净资产8255.36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730.78万元。 三、公司意见 2005年4月29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执行担保的议案》,授权总经理在以下范围内,对控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执行担保:1、对单个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的30%;2、对所有控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0%;3、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1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的34.42%,无逾期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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