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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接一口 哈药慢吃天鹅 200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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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接一口 哈药慢吃天鹅
这是一个利用交易结构设计控制交易风险的典型案例。虽然收购方处于控股地位,但并不能证明收购方真正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
“哈药集团”子公司借壳 一个有借壳冲动,一个面临经营困境,于是在地方政府的撮合下走到一起。发生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64,哈药集团)和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29,天鹅股份)之间的并购,就是这样一个常见的资本故事。但不常见的是,原本一次即可完成的交易,在收购方防范交易风险的要求下,被安排成了两次,直至风险消尽,才最终完成。 最后的交易发生在4月28日,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下称“建材集团”)将其所持“天鹅股份”4000多万股国有股占总股本的16.27%,以10468.7万元继续转让给“哈药集团”。 这是“哈药集团”半年中的第二次出手。上一次是在2003年夏天。去年7月24日,“哈药集团”原定协议从“建材集团”购得 “天鹅股份” 29%股权,2003年8月6日,双方修改协议,将转让的股份数增至7680万股(占天鹅股份总股本的29.8%),转让总价款为23710万元。 事实上在两天前的8月4日,还有一次交易发生:“建材集团”将7410万股“天鹅股份”(占总股本的28.75%)托管给哈尔滨巨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巨邦投资”)。“巨邦投资”对“天鹅股份”早有觊觎,2001年7月甚至与“建材集团”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一直未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准。 这次股权托管,从表面上看是“建材集团”落实对“巨邦投资”的转让承诺,但“巨邦投资”在获得这部分股权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之外所有权益的同时,承诺放弃托管期间推荐董事的权利。 此前,“建材集团”持有“天鹅股份”74.82%股权。经过股权托管和哈药增加0.8%持股之后,“建材集团”持股由45.02%降至16.27%,不仅将原定的第二大股东“哈药集团”送上了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还将“天鹅股份”的经营控制权拱手相送。 “巨邦投资”配合默契,自然有其利益所在。“巨邦投资”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郝士钧(持股75%),其另一重身份是哈尔滨兴安证券监事长。“天鹅股份”2003年中报显示,兴安证券持有1033万股,占总股本的4%,为第二大股东和流通股第一大股东。 有媒体报道,南方证券因违规操作被政府接管前,曾筹划并购重组兴安证券,已经谈判了一段时间。“哈药集团”2002年年报显示,南方证券持股7618万股(占总股本的11.96%),为第二股东和流通股第一大股东,2003年年底,持股比例进一步扩大到13.54%。 由于这层关系,此次并购被视作南方证券携手兴安证券的一次演出。在2003年7月,“天鹅股份”的股价由9.9元上冲至历史高点13.65元,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种看法。 尽管有这些利益穿插其间,但此次交易最大的获益者无疑还是“哈药集团”。 近年来,水泥产业投资过热引起中央密切关注,主营水泥生产和销售的“天鹅股份”(600829),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2002年净利同比下滑高达77%,并在2003年第一季度报亏1046.6万元。 在1993年6月上市之后,“哈药集团”经过连续三次增资配股,借助A股实现超常规发展,成为医药板块的状元。2000年末,“哈药集团”以其制药三厂净资产投资组建“三精制药”。 “哈药集团”将“三精制药”分拆上市的想法由来已久。“三精制药”2001年、200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9269万元和1.2亿元,占“哈药集团”当年净利的32.6%和39.9%。 自2002年起,“哈药集团”就要求“三精制药”设法引进3到5名境内或境外股东,深入股改。然而,这一构想始终未能如愿,IPO计划也被迫停顿。 “三精制药”这种超常规发展毕竟不可能持久。2003年它又为“哈药集团”贡献了全部利润中的31.7%,10513万元的净利润,但已较上年下滑12.8%。随着高峰过去,意味着上市的最佳时机即将失去——这就是今番“哈药集团”拿下“天鹅股份”的壳资源的幸运所在!
哈药集团“侉炖”天鹅股份 东北人粗中有细,从哈尔滨名菜“侉炖鱼”上可见一斑。侉炖鱼有三大特点:佐料下得重,火候用得够,扔的东西少。哈药买壳所为,尽显侉炖的味道。 既然收购“天鹅股份”并不是为多元化扩张,而是让“三精制药”借壳上市,因此哈药重组“天鹅股份”,逐步剥离其水泥资产,自是题中之义。(图1)。 哈药做上实际控制人三个月后,2003年11月,“天鹅股份” 以其下属哈尔滨水泥厂的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出资,和“建材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哈尔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水泥”)。“哈水泥”的注册资本为27648.32万元,“天鹅股份”占股96.38%,“建材集团”以1000万元现金出资,占股3.62%(步骤1)。 “哈水泥”正是此次重组的通道。此后“天鹅股份”向“建材集团”出售“哈水泥”95.38%的股权及部分不良资产,总价28577.57万元。交易完成后,“天鹅股份”持“哈水泥”1%的股权,“建材集团”持99%。(步骤2) 随后,“天鹅股份”将其所持小岭水泥厂和其他部分非水泥资产对“哈水泥”增资。增资完成后,“哈水泥”的注册资本为52604.29万元,“天鹅股份”占股47.96%,“建材集团”占股52.04%。 经过这样三次剥离之后,“天鹅股份”原有水泥资产基本被置出,成为一个非常干净的壳,再去收购“哈药集团”所持“三精制药”60%股权,耗资34793.26万元(步骤3)。然后,“哈药集团”收购剩下的16.27%的股权。 在这样分两次股权收购、三次资产剥离之后,“哈药集团”的细工慢火实现了一箭三雕:让“三精制药”借壳上市,牢牢把握着“三精制药”的控制权,而且出售“三精制药”60%股权所得的资金,足够支付两次股权收购。
以交易节奏控制风险 表面风光的并购其实早已做完足够的防范。2003年7月的首次收购中,哈药首先是从人事安排上着手。作为一次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并购交易,完成人事上的控制权转移并不难—— 双方约定:协议签署后一周内,“建材集团”召开董事会,任命由哈药提名的人担任“天鹅股份”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在转让获省里批准后的30日内,“建材集团”将召开“天鹅股份”股东大会,提名1名独董和推荐3位哈药人员为新董事;交易获证监会批复后的30日内,“建材集团”将召开“天鹅股份”股东大会,改选并增补哈药推荐的董事,使哈药对董事会享有实质控制权。 这些人事安排,并不是哈药防范风险的核心。其真正重心在于资产重组的节奏把握。虽然双方有约在先,哈药对“天鹅股份”进行资产重组,“建材集团”承诺回购水泥资产,但纵观全过程,以下三个方面的交易风险并未因这个约定而消除。 1.2003年8月首次收购完成后,哈药与“巨邦投资”的持股比例的差距仅为1.05%,但若算上兴安证券所持4%的流通股,“巨邦投资”控制的股权实际超过哈药。而如果哈药想获得“天鹅股份”绝对控股权,势必收购30%以上的股权而触发要约收购。为此,双方约定,如果2004年4月28日的股权转让不能取得要约收购豁免,则协议自动终止。在这样不稳定的股权结构和不确定的交易情形下,“哈药集团”将旗下优良资产注入,其风险不言自明。 2.“三精制药”净值为5.36亿元,在规模上与“天鹅股份”的水泥资产不相上下,但“三精制药”是“哈药集团”的顶梁柱,如全部注入“天鹅股份”,“哈药集团”将空壳化。 3.直至目前,“建材集团”占用“天鹅股份”资金和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共计4464万元,要它拿出2.86亿元收购“天鹅股份”所持哈水泥股权及其他水泥资产,显然不易。一旦不能肃清“天鹅股份”中的水泥资产,“哈药集团”将面临舍了孩子却没套着狼的尴尬局面,买壳就演变成哈药踏入其不熟悉产业、被迫多元化的闹剧。 于是,苦心设计的“哈水泥”便成为控制交易风险的要冲,通过分三次剥离水泥资产,将上述风险化于无形。 事实上,如果没有“哈水泥”作通道,按照通常的上市公司收购进程,整个交易也许更简单明了:“哈药集团”向“建材集团”支付3.42亿元,收购“天鹅股份”46.07%的股权;“建材集团”直接回购“天鹅股份”的水泥资产,付出2.86亿元;“哈药集团”向“天鹅股份”置入“三精制药”60%的股权,收回3.48亿元的资金。 但是,走这条捷径的代价是,哈药势必先行垫付3.42亿元的过桥资金,然后通过置入60%的“三精制药”和控股“天鹅股份”,使资金回流(图2)。而更大的风险在于,哈药在买壳局势未明时,就过早暴露在触发要约收购的风险中。 有了“哈水泥”之后,哈药则可从容剥离水泥资产,同时,支付23710万元收购29.8%股权之后,按后续重组协议,“天鹅股份”向“建材集团”出售“哈水泥”95.38%的股权及部分资产的交易总价为28577.57万元。“哈药集团”凭借控股“天鹅股份”的地位,可以支配这部分出售水泥资产的款项,不必再行筹措资金,即可完成进一步的收购(图3)。 “天鹅股份”分三次剥离水泥资产,而非一次置出,同样为了防范风险。“天鹅股份”99%以上的资产集中在水泥上,如果一次置入“哈水泥”中,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自身资产的50%的规定。而若要符合这一法律要求,又想肃清“天鹅股份”壳内的水泥资产,哈药势必首先置入“三精制药”。一旦“建材集团”不能按约定收购“天鹅股份”所持“哈水泥”的股份和其他水泥资产,哈药同样骑虎难下。 哈药分阶段收购与“哈水泥”股权运作,还为后面的交易埋下了伏笔。如果“建材集团”无力支付收购哈水泥股权及部分水泥资产的对价,哈药极有可能以债务重组的形式,接管“建材集团”对“天鹅股份”的债务和剩下的16.27%股权。然后,哈药用“三精制药”股权清偿对“天鹅股份”的债务,从而彻底完成医药资产置换水泥资产的重组,成为天鹅股份的债务人。因此,哈药未来可能将收购“天鹅股份”剩余股权,与“建材集团”收购“哈水泥”股权协调运作,最大限度控制支付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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