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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600825)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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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下称:报业集团)和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收购其下属传媒经营性资产,其中报业集团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政策允许进入上市公司的所属传媒经营性资产全部注入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价值约为20.6246亿元;股票发行价格为16.29元/股,发行数量预计不超过1.3亿股。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四、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讨论并完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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