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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股份(60082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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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0月15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2007年10月25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许荣茂董事长、卓亚岚董事、管红艳董事、王开国董事、孙跃凯董事、许世永董事、张玉臣独立董事、周金伦独立董事及刘传秋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同意《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报告》的决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同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决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为,该细则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强化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关于同意《公司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其具体人员组成。 五、关于同意《南京世茂增加注册资本方案》的决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世茂)根据其经营需要,以该公司2006年可分配利润增加其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注册资本总额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到32,8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 二、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时,该公司各股东方根据其原出资比例需要增加的出资额为: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200万元;福建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世茂)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6,400万元;Prime Master Holdings Limited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200万元; 三、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各股东方出资比例保持不变,相应的累计出资额调整为:本公司累计出资额调整为人民币8,200万元,占南京世茂增加后注册资本总额的25%;福建世茂累计出资额调整为人民币16,400万元,占南京世茂增加后注册资本总额的50%;Prime Master Holdings Limited累计出资额调整为人民币8,200万元,占南京世茂增加后注册资本总额的25%。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项目目前进展顺利,二期项目即将开工。本次增资有利于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其开发进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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