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ST宏盛(600817)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7-12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7月7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2008年度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
董事朱方明、吴崇林、张禹顺、贾鲁燕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朱方明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原细则第三条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原细则第四条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修改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三、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决定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朱方明,委员吴崇林、张禹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禹顺,委员朱方明、贾鲁燕;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贾鲁燕,委员朱方明、张禹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张禹顺,委员吴崇林、贾鲁燕。
四、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每年给予独立董事五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含税)。
五、关于确定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临时负责人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临时负责人朱方明先生年薪人民币50万元。在公司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之前,只维持原薪酬人民币30万元,即制定年薪的60%。
六、关于确定2008年度公司董事兼代理总经理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董事兼代理总经理吴崇林先生年薪人民币30万元。在公司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之前,只维持原薪酬人民币18万元,即制定年薪的60%。
七、关于确定200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陶正德先生年薪人民币12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唐宝华先生年薪人民币1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四、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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