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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600811)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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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于2008年4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西三环南路55号2层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3日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清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200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54,739,631.83元,母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267,468.23元、按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8,802,404.7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59,832,256.43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639,612,721.42元,该数值已按照新准则调整);资本公积为1,923,074,866.02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1)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年度共分配股利10,684,649.83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649,147,606.60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13,692,997股。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余额为1,709,381,869.0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08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2008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特此决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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