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神马实业(600810)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10-26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10月24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春彦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7-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的发展,公司决定向氯碱发展公司出借2亿元人民币,用于氯碱发展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根据氯碱发展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分批分期给付借款,并按照实际每笔到帐的金额和到帐时间计算利息,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利率执行,结算办法按银行规定执行,具体还款期限为逐笔借款到帐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