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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600809)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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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8年2月25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九名。安智海董事委托郭志宏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容和平独立董事委托田旺林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200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内部专项投资计划; 二、审议同意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决定于2008年3月18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三、审议通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 五、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公司2007年度资产损失的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2007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涉损金额共计8911164.94元。其中:定额内损耗8749278.91元(包装材料495768.01元;半成品7960945.87元; 产成品292565.03元);超定额损耗及报废包装材料损失161886.03元。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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